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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洽谈交流合作

编辑:朱慧 预审:张玉新 终审:赵红时间:2023-03-03点击数:

为贯彻“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办学理念,加强学院与芜湖市司法机关的合作交流,3月2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赵红、副书记张玉新、法学专业负责人张昌辉副教授、实习第一指导老师张素凤副教授、辅导员朱慧赴镜湖区人民法院洽谈交流合作。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提名副院长张朝阳、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尚万里、副主任丁丽珺等参加了座谈。双方就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深化理论实务合作、强化学生实习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张朝阳对赵红一行表示欢迎。他表示学院学科齐全、资源丰富、经验成熟,双方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实务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能够有效助力镜湖区人民法院在案例研究、学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果;同时,双方加强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也能够为学院的人才孵化与培养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赵红从人才培养、平台基地、学术会议、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对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她表示与镜湖区人民法院的交流合作定能产生法学理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精彩碰撞,而其中“破题”的关键正在于推进双方全面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加快合作深化落地。她强调与地方司法机关合作交流是学院办学的优良传统和一贯做法,希望双方能够借此实现共赢,争取在课题研究、实证调研、成果转化等实务合作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新进展。

此次座谈会加强了学院与镜湖区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助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为我院人才培养、案例研究、专业竞赛、实习基地等方面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活力。

座谈会后,赵红一行与2020级法学专业实习学生进行座谈,寄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专业实习机会,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纪律、勇于担当、促进提升,为未来学业提升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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