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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松副教授应邀参加第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

编辑:胡桂芳 时间:2018-09-24点击数:

2018916日,我院王宇松副教授应邀参加在北京工业大学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暨《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2017-2018)发布会。王宇松副教授在大会上作了《论经济法权利体系的重塑对营商环境改善的影响——以资本财产权为视角》的发言。

王宇松副教授的发言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经济法权利体系重塑的必要性。王宇松副教授认为经济法实质上是系统调整资本财产权整体有效运行的新型财产法。在当今财产普遍资本化的经济社会中,经济法实际上成为各国建立良好营商环境的基本法。受行政权主导一切的影响,在我国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多数情形下将权义结构安排置于“调控主体——调控受体”、“规制主体——规制受体”框架中,使得政府在权利体系配置中处于主导地位,导致行政权力经常不当干预经济运行规律,阻碍企业家精神发挥,不利于良好影响环境的形成。二是经济法权利体系重塑的逻辑要求。王宇松副教授认为至少应遵循四点要求,首先,遵循资本财产权运行规律;其次,创造企业家精神发挥条件,因为企业和企业家是运行资本财产权的载体和舵手;再次,追求整体效益最大化,让最擅长财富增殖创造的企业家使用和开发资源;最后,让财产权配置服务于人的价值。三是经济法权利体系重塑对营商环境的改善。遵循上述要求,结合资本运行总公式“G——W——G′”,王宇松副教授认为应将经济法权利体系重塑为“市场准入权、自主经营权、公平竞争权、剩余索取权。” 将企业和企业家的权利置于经济法权利内容中的优势地位,政府置于从属地位,让企业和企业家成为经济生活舞台的主角,倒逼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从而有效推动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



王宇松副教授的发言获得了众多与会者的认可,其提交的会议论文《论经济法权利体系的重塑对营商环境改善的影响——以资本财产权为视角》也荣获了第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论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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