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2016〕52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一)检查时间:10月19日—11月14日。
(二)检查形式:学院自查与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包括教师调停课、教学进度;学生到课率、学习精神面貌等。
2.实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规范与安全、实验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专业实践教学安排与落实等。
3.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学院领导及教师听课,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等。
4.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实施情况。包括各类在建项目建设进展、存在的问题与目标达成度,学院关于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思路、经费落实与使用、已有成果与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等。
(二)重点检查
结合正在开展的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从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学分、学时)、实验教学条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建立分专业数据库(表),并紧扣专业培养目标,开展数据分析,查找专业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为即将开展的审核评估奠定基础。
三、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方案,做好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让全院师生参与到检查工作中来。
(二)学院应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学校将于11月上旬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调研,了解本科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