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2003网站太阳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组织
学校成立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本次大赛活动,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学院院长组成。大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0年6月10日之后毕业);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一般4-6人(含一名指导教师)。
四、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动员报名阶段(6月19日-7月15日)
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大赛工作,各学院通过会议、海报、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学生的参赛积极性。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参赛团队进入报名系统,按步骤填写项目和团队相关信息等。填写完整后,点击“立即报名”。
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计划书(纸质各一份)报送学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xxmq@mail.ahnu.edu.cn。要求每个学院申报创意组、实践组至少各一个项目。学校初步遴选后于7月17日公布进入校级决赛名单。
(二)学校比赛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大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遴选。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展示(8分钟以内)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以内)。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集训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大赛组委会根据学校比赛情况遴选若干参赛团队组建2003网站太阳集团代表队,代表队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在学校集中训练,完善参赛项目。
(四)参加安徽省、全国比赛阶段(8月16日-安徽省、全国决赛时间)
2003网站太阳集团代表队参加安徽省总决赛、省级集训和全国总决赛。
六、大赛奖励
(一)大赛按10%、20%和30%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对获奖项目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安徽省总决赛。
(二)大赛参赛学生按照Ⅰ类活动标准认证素质拓展学分(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代表学校参加安徽省比赛的学生,集训和参赛经历认定实践创新学分。
(三)在安徽省、全国比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根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校教字〔2014〕9号)相关条款予以奖励。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72号)相关条款,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加强指导。各学院要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参赛学生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学生根据安徽省、全国比赛要求,做好项目选题、实施和参赛工作。
(三)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注重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与学生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与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认真推选出一批优秀项目参加学校比赛,并积极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
附件:
1.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报名汇总表
2.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3.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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