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务处文件
〔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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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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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我校专任教师。省级、校级教坛新秀, 往届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参加决赛,发生教学事故受通报者不予推荐参加本年度决赛。
二、日程安排
(一)学院预赛阶段
学院成立工作组,制定预赛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于4月20日前,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预赛,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在院内比赛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吸取经验,于4月24日(周五)下午5:00前将学院总结材料、《2003网站太阳集团青年教师教学教学基本功大赛推荐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zhoupan@mail.ahnu.edu.cn)报教务处。
(二)学校决赛阶段(5月底前)
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举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决赛。决赛分理论课(文科、理科各一类)和术课共三个类别分组进行,采用微课授课方式,讲课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分组、场地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表彰阶段
6月上旬,公示获奖人员名单。
9月教师节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集体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推荐名额
本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决赛,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在编专任青年教师人数的20%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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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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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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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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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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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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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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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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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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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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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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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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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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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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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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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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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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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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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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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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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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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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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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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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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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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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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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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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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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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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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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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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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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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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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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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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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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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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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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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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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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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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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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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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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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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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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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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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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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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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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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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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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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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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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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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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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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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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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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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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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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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含有关学院承担公共课教学的青年教师名额。
2、皖江学院的参赛教师,不参与本次比赛的最终评奖,其奖励办法由皖江学院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领导组,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人事处、教育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相关副处长担任。
五、表彰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若干名,学校根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根据日程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相关工作,学校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本着全员参与、整体发展的原则,符合参赛条件教师均须参加本学院组织的预赛。
(三)获得本次大赛一、二等奖的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教学考核,成绩以当年集中教学考核最高分计算。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23日
附件:2003网站太阳集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