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46号),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程序
参见《2003网站太阳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46号)。
二、申报限额
本次评选工作为我校首次,推荐名额按各学院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的10%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教师应对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46号)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各学院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请各学院在12月19日(周五)前,完成申请人初选推荐工作,并将申请表、学生获奖复印材料、申请教师简况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办公室(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发至hgf1012@126.com),联系人:胡桂芳,电话:5910625。
(三)学校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学院科研办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1:2003网站太阳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限额一览表.xls
附件2:2003网站太阳集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4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简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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