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
2、党管干部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实事求是原则。
三、职数和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行政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书记1人;法律系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书记1人;公共管理系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书记1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
2、政治素质好。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
4、公道正派有威信。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依法秉公办事,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稳步推进,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见
副组长:屈光峰
成 员:何源章 贾会明 周俊强 严宏 吴俊明
五、方法程序
(一)组织学习阶段(6月上旬)
各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和教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条例,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选举阶段(6月中下旬)
1、党内选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设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产生后,召开委员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委员中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2、上报审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将大会选举结果上报至院党委批复。
六、相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2、要严格程序,注重实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法定程序不变,规定步骤不少,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和民主权利,真正把推荐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交给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
3、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到直选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指导纠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搞非组织活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确保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