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教、学、管一体化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结合我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以专业为单位实行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学、管一体化,教师进专业,学生归专业,管理按专业。
2. 专业负责人在学院的领导下,主导所在专业教、学、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
3. 各专业设立人才培养工作组,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该专业的课程群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督导、学生代表,全面负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
二、工作任务
4. 分专业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组织、教学环节考核、教师教学能力评测与提升、教学质量评估、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报告编写。
5. 按专业制定与落实三个课堂联动方案,对学生德、智、体的发展进行规划、教育、培养、管理以及相关考核与成绩评定,对学生的奖惩、推荐等相关工作提出方案建议。
三、工作机制
6. 人才培养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一体化布置落实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学、管工作,工作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
7. 定期会议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各召开一次,布置、落实、总结该学期的人才培养工作,必要时学院相关领导也可以参加。
8. 不定期会议由工作组成员提议经组长同意或组长自行决定召开,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召开,参加人员根据专项工作需要确定。
四、附则
9. 本办法由院教学办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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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