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文件
〔2013〕5号
学院文印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学院文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文印费用是指因公务活动和集体考研项目申报而发生的费用。工作职责之外及个人的材料文印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学院各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各办公室文印工作。
四、各办公室打印、复印的材料,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文印通知单》,注明送件内容、送件人、时间、文印形式,并由各分管秘书签字确认(不得代签),送交文印室处理。未经确认的,其费用一律自行承担。填写不规范的,文印室应不予接收,同时学院不予报销。
五、学院各办公室凡能手写或微机打印的简单材料,由各办公室自行解决,双面打印,节约成本。
六、特殊情况发生的文印费用,需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审批。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