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党政领导主管、职能部门统筹、相关部门配合、学院主抓落实、全员参与就业”的工作局面,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对2013—2014学年本科生就业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就业工作考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二、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按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校学字〔2014〕53号)执行,设先进学院和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其中:先进学院5个,每个奖励50000元;先进个人20名,每名奖励1000元。
三、考评内容
先进学院考评指标参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校学字〔2010〕29号)执行。学院考评总分=学院自评分(10%)+业绩考核分(50%)+工作考评分(40%),学校依据总得分,确定本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学院。文件中“派遣就业率”和“初次就业率”分别指2014年6月24日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的就业率和8月31日经社会第三方核查后的就业率。
先进个人的推荐数额为:当年毕业生人数在300人以下的推荐1名,300人以上的排序推荐2名。评选条件参照校学字〔2010〕29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评(11月中下旬)
各学院开展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填写自评得分表(附件一)、撰写总结报告,并于11月27日(周四)前向考评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ichengxin0824@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审查(11月下旬)
考评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学院申报材料、审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资格,根据学院就业率据实计算业绩考核数据。
(三)学校考评(12月上旬)
考评领导组对各学院进行集中考评。工作考评采取工作经验交流、查看材料和学院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院互评占30%,领导组考评占70%。各学院工作经验交流时间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
各奖项候选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总结考评作为就业工作成果展示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途径,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各学院要以考评为契机,对照考评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逐项、逐条自查,达到标准的,要加以巩固,没有达到标准,要积极采取措施,补缺补差。
(三)严肃纪律,务实求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就业工作。
附件:1.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2.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自评得分表
3.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总结参考模板.doc
附件2: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自评得分表.doc
附件3:学院本科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2014年11月21日